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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圳市龙岗区“体彩杯”少年儿童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日期: 201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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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承办:深圳市龙岗区跆拳道运动协会 

一、比赛时间:2015年1月17-18日

二、比赛地点:龙岗区体育中心

三、参赛资格: 

1、深圳市龙岗区各道场、学校均可组队参加本次比赛;龙岗区以外的道馆经过申请许可方可参加本次比赛。 

2、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1日截止

3、报名方式:报名必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本资料,电子报名资料提前发送到:458962124@qq.com  50450799@qq.com邮箱;

4、抽签时间:2015年1月12日下午2:30龙岗体校2楼会议室,抽签时请携带书面报名表核对报名名单确认比赛级别。

四、组别 

(一)甲组:1997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组:46kg以下级、46kg-50kg级、50kg-54kg级、54kg-58kg级、58kg-62kg级、62kg-66kg级、66kg-71kg级、71kg-76kg级、76kg以上级。

2、女子组:43kg以下级、43kg-47kg级、47kg-51kg级、51kg-55kg、55kg-60k级、60kg-65kg级、65kg以上级。

(二)乙组: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组:26kg以下级、 26kg—29kg级、 29kg-32kg级、32kg-35kg级、 35kg—38kg级、38kg—42kg级、42kg-46kg级、46kg-51kg级、51kg-56kg级、56kg-62kg级、62kg以上级;

2、女子组:女子26kg以下级、26kg-28kg级、28kg-31kg级、31kg-34kg级、34kg-37kg级、37kg-40kg级、40kg-43kg级、43kg-47kg级、47kg-51kg级、51kg-55kg级、55kg以上级。

(三)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男子组:19kg以下级、19kg-22kg级、22kg-25kg级、25kg-28kg级、28kg-31kg级、31kg-34kg级、34kg-37kg级、37kg-40kg级、40kg-43kg级、43kg以上级;

2、女子组:女子19kg以下级、19kg-22kg级、22kg-25kg级、25kg-28kg级、28kg-31kg级、31kg-35kg级、35kg-40kg、40kg以上级。

五、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 

2、各代表队报名参赛人数不限; 

3、运动员延误上场比赛时间、场上裁判提示三次(计时30秒)仍不能上场者,裁判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4、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每场2局、每局1分半钟(决赛两分钟)、中场休息30秒。一个级别报名参赛人数在低于3人(不包含含3人)时,可根据情况进行或者取消该级别。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级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依次录取给予奖励; 

2.本次比赛以交流、选材为主,故不设团体名次;

3、各参赛队伍均可获得由大会组委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奖;

4、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注意事项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与所在代表队(或道场)签订《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未成年人参赛必须由家长的签字认可;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在赛前与赛会签订《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 一旦出现伤病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联系保险负责。

2、运动员必须由大会统一购买《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并在正式比赛前填写《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上缴组委会; 

3、运动员必须穿着各道馆正规道服出场比赛,对不合格道服、护具不予上场。

4、运动员只能在规则规定与自己姓别、年龄、体重相符的组别级别参加比赛,不可冒名跨组或跨队参赛。发现跨队越组、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该参赛队将在本次比赛上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诚信记录。

5、运动员比赛安全护具必须齐全,各参赛队伍自备。因护具不齐延误比赛限定时间者,裁判有权按自动弃权处理; 

6、教练员在场上不得穿着奇装异服,教练席只允许一人指挥执教。 

7、运动员参赛报名必须出示身份证或者出生证、户口本复印件,能显示年龄的证件复印件,以备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8、逾期报名不予受理,运动员报名参加抽签后所缴报名费不退; 

9、裁判员、教练员赛前将进行理论、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各代表队可指派裁判员学习和参加大会工作;以避免比赛时因对规则的不同理解发生争执。

10、 运动员本人或家长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代表队领队或教练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家长直接投诉介入赛事本身属于违规行为,赛会不予受理。对反复纠缠、不听劝告、影响赛场秩序与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运动员和代表队进行处罚。 

八、其它注意事项 

1、称体重:运动员在首场比赛10分钟前穿戴好道服及全部比赛护具到现场称体重。称重总重量上浮不得超过2.5 kg,称重结果与所报级别不符、实际年龄与比赛规程组别不符者取消比赛资格;称重合格在参加首轮比赛结束后,不再接受称重;

2、各参赛队赛前需缴纳保证金, 每队保证金500元。如因弄虚作假、违纪导致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从该代表队的保证金中扣除罚金500元, 比赛中有违纪处罚纪录的代表队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无违纪行为的保证金赛后全额退还;

3、午膳: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大会统一解决;

4、所有参加大会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比赛场馆需凭大会统一颁发的证件,教练员、运动员报名时每人交1张1寸免冠照片; 

5、各参赛队伍应注意加强组织纪律性,强调学生注意文明礼貌,注意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6、有关裁判工作、裁判员的赛前培训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本规程的解释权归“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首届跆拳道比赛”竞委会;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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