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承办:深圳市龙岗区跆拳道运动协会
一、比赛时间:2015年1月17-18日
二、比赛地点:龙岗区体育中心
三、参赛资格:
1、深圳市龙岗区各道场、学校均可组队参加本次比赛;龙岗区以外的道馆经过申请许可方可参加本次比赛。
2、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1日截止
3、报名方式:报名必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本资料,电子报名资料提前发送到:458962124@qq.com 50450799@qq.com邮箱;
4、抽签时间:2015年1月12日下午2:30龙岗体校2楼会议室,抽签时请携带书面报名表核对报名名单确认比赛级别。
四、组别
(一)甲组:1997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组:46kg以下级、46kg-50kg级、50kg-54kg级、54kg-58kg级、58kg-62kg级、62kg-66kg级、66kg-71kg级、71kg-76kg级、76kg以上级。
2、女子组:43kg以下级、43kg-47kg级、47kg-51kg级、51kg-55kg、55kg-60k级、60kg-65kg级、65kg以上级。
(二)乙组: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组:26kg以下级、 26kg—29kg级、 29kg-32kg级、32kg-35kg级、 35kg—38kg级、38kg—42kg级、42kg-46kg级、46kg-51kg级、51kg-56kg级、56kg-62kg级、62kg以上级;
2、女子组:女子26kg以下级、26kg-28kg级、28kg-31kg级、31kg-34kg级、34kg-37kg级、37kg-40kg级、40kg-43kg级、43kg-47kg级、47kg-51kg级、51kg-55kg级、55kg以上级。
(三)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男子组:19kg以下级、19kg-22kg级、22kg-25kg级、25kg-28kg级、28kg-31kg级、31kg-34kg级、34kg-37kg级、37kg-40kg级、40kg-43kg级、43kg以上级;
2、女子组:女子19kg以下级、19kg-22kg级、22kg-25kg级、25kg-28kg级、28kg-31kg级、31kg-35kg级、35kg-40kg、40kg以上级。
五、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
2、各代表队报名参赛人数不限;
3、运动员延误上场比赛时间、场上裁判提示三次(计时30秒)仍不能上场者,裁判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4、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每场2局、每局1分半钟(决赛两分钟)、中场休息30秒。一个级别报名参赛人数在低于3人(不包含含3人)时,可根据情况进行或者取消该级别。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级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依次录取给予奖励;
2.本次比赛以交流、选材为主,故不设团体名次;
3、各参赛队伍均可获得由大会组委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奖;
4、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注意事项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与所在代表队(或道场)签订《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未成年人参赛必须由家长的签字认可;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在赛前与赛会签订《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 一旦出现伤病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联系保险负责。
2、运动员必须由大会统一购买《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并在正式比赛前填写《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上缴组委会;
3、运动员必须穿着各道馆正规道服出场比赛,对不合格道服、护具不予上场。
4、运动员只能在规则规定与自己姓别、年龄、体重相符的组别级别参加比赛,不可冒名跨组或跨队参赛。发现跨队越组、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该参赛队将在本次比赛上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诚信记录。
5、运动员比赛安全护具必须齐全,各参赛队伍自备。因护具不齐延误比赛限定时间者,裁判有权按自动弃权处理;
6、教练员在场上不得穿着奇装异服,教练席只允许一人指挥执教。
7、运动员参赛报名必须出示身份证或者出生证、户口本复印件,能显示年龄的证件复印件,以备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8、逾期报名不予受理,运动员报名参加抽签后所缴报名费不退;
9、裁判员、教练员赛前将进行理论、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各代表队可指派裁判员学习和参加大会工作;以避免比赛时因对规则的不同理解发生争执。
10、 运动员本人或家长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代表队领队或教练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家长直接投诉介入赛事本身属于违规行为,赛会不予受理。对反复纠缠、不听劝告、影响赛场秩序与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运动员和代表队进行处罚。
八、其它注意事项
1、称体重:运动员在首场比赛10分钟前穿戴好道服及全部比赛护具到现场称体重。称重总重量上浮不得超过2.5 kg,称重结果与所报级别不符、实际年龄与比赛规程组别不符者取消比赛资格;称重合格在参加首轮比赛结束后,不再接受称重;
2、各参赛队赛前需缴纳保证金, 每队保证金500元。如因弄虚作假、违纪导致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从该代表队的保证金中扣除罚金500元, 比赛中有违纪处罚纪录的代表队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无违纪行为的保证金赛后全额退还;
3、午膳: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大会统一解决;
4、所有参加大会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比赛场馆需凭大会统一颁发的证件,教练员、运动员报名时每人交1张1寸免冠照片;
5、各参赛队伍应注意加强组织纪律性,强调学生注意文明礼貌,注意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6、有关裁判工作、裁判员的赛前培训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本规程的解释权归“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首届跆拳道比赛”竞委会;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